书法鉴赏刍议
孟会祥
书法是艺术。书法以作品的形式,通过视觉传达它的美。接受书法美的过程,即书法鉴赏。既然美是需要传达的,也就需要能够接受美的眼睛。面对同一件作品,因为鉴赏者不同,就会得到不同的美的感受。这种感受甚至类型不同,即使类型一致,也会有深浅之别。所以,谈到鉴赏,就总是带有主观色彩,同时,鉴赏过程本身也带有不确定性。这是任何艺术形式在欣赏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。所谓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。
所以,我并不想高头讲章式地讨论书法鉴赏的一般原理,而是凭我自己的经验,谈谈对书法美的感受。这一漫谈的形式有两个特点:其一,是零星的而不是系统的;其二,尽量少引用或不引用前人、他人的论断。因为鉴赏是私人的活动,那就不妨刚愎自用。
一、鉴赏的时间性
鉴赏可以在瞬间完成,或者瞬间基本完成。
评价一幅字的好坏,只需要数秒时间。不好的作品,固然不需讨论。比如一只坏鸡蛋,只要一闻,甚至不需品尝,就知道它是坏的。而高妙的作品,也总是能够在第一时间内震撼观众。它的艺术境界会在瞬间征服你的眼睛,与你的审美经验产生对接和共鸣,甚至超越你的审美经验和审美理想,提升你的审美能力。
人们在获得美的享受的同时,势必想弄明白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美,于是产生了对佳作的品读。对于一幅作品来说,会继续品读它的文字内容是什么,它的线条功夫好不好,结字如何、章法如何,甚至进一步了解作者的一切。这些因素其实是为你感受到的美寻找证据,而这种证据又会强化审美体验。比如吃到一道好菜,满足了口腹之欲,之后会想到这菜的材料是什么,是如何烹饪的,有何营养价值,来源于哪个菜系等等。看演出觉得演员演得好,就会进一步研究这个演员年龄、身高、三围、毕业院校、初恋情人、轶闻琐事、家庭背景、属相星座等等,其实这些因素跟演员的演出没有太直接的关系,但可以证明自己的鉴赏能力,同时加深对演出的感受。
苏轼说过,对于智永的字,永禅师书初看平淡,反复不已,乃识其趣。这是通过反复不已,逐步发现了智永书法的高妙。这一过程不是一个欣赏过程,而是不断接受新知,不断鉴赏的过程。也就是说,智永还是智永,而每一次反复过程中,苏轼已经不是原来的苏轼。因为接受者的更新升级,感受到的美也就不一样,也就由原来的不识趣变得识其趣了。
鉴赏虽然在瞬间完成,它却是一个综合的、复杂的体系。这留待后叙。
二、书法美的类型之——自然美、人文美、工艺美
人类的历史是不断远离自然、接近人工的历史,书法的历史也是这样。刘熙载曾经说过,一代之书,未有不肖一代之人文者。有什么样的人,就会有什么样的书法,这是必然的。
从时间顺序上说,时代越早,人的自然意识、亲情意识越强烈;时代越晚,人的自然意识、亲情意识越薄弱。这是人的生存状况决定的。远古时代,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,对于日月星辰、春夏秋冬,草木虫鱼,祖先子孙,有水乳交融式的亲近。他们也容易为这些因素所感发。古谣辞中《弹歌》“断竹,续竹;飞土,逐肉”,如此简单的狩猎生活,可能会令他们非常激动,因此发为歌咏。《诗经·蒹葭》:“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。所谓伊人,在水一方。溯洄从之,道阻且长。溯游从之,宛在水中央。”“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”与对伊人的倾慕思恋没有直接的关系,由他物引起此物,这种手法叫“兴”。其实兴是一种朦胧的比喻,只有对自然有着宗教般的体验,才会产生这样的联想。而思慕伊人,求之不得,辗转反侧,就会想到在水一方的意思。古乐府中有“饮马长城窟,水寒伤马骨”的句子,“水寒伤马骨”,今天读起来,还会觉得冰冷逼人。这都是人与自然亲近的感受。没有多少技巧因素,而这种技巧后人却难于呈现。不是因为古人是天才,而是什么时代就有什么时代的感受。同样的夜晚,古代人感受到的是一灯如豆,三星在户,风雨鸡鸣,月上柳梢头、人约黄昏后。而现代人,几乎没有晚上看星星的习惯,即使看也可能看不见;如果不听新闻,我们可能不知道二十四节气;我们完全可能不知道现在麦子长多高了,所以也写不出“禾麦青青”的句子。人与自然就是这样越来越疏远的。人与人的关系也是这样的,人们常说:“家贫出孝子,世乱出忠臣。”我认为,相对低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条件,反而会引发更加深挚的感情。《诗经·燕燕》:“燕燕于飞,差池其羽。之子于归,远送于野。瞻望弗及,泣涕如雨。”只有在当时的条件下,才会产生这样的情感。
从殷商甲骨文至魏晋,书法以自然美为主要形态。从魏晋钟繇、王羲之以至20世纪末,书法以人文美为主要形态。从20世纪80年代书法复兴以来,书法以工艺美为主要形态。当然,这只是概说,而且书法之美,历来都是综合的,不可能只呈现一种形态。下面我们分而述之。
(一) 自然美的形态
因为先民对自然的感受极深,所以其书法中的自然意味也最为浓重。甲骨文、金文、小篆、隶书,这些书体演变时期的书法作品,基本上都是以自然美为主要形态的。
之所以早期书法作品以自然美为主要形态。主要原因有两点。其一是书写者的自然意识。如前所述,先民的生活与自然格外贴近,他的审美感受更多地直接来源于自然现象的启示,自然现象为他们提供了智慧的源泉。其二是文字的创造,也是来源于自然的启示。特别是古文字时期,文字的象形性是显而易见的。许慎曾经说过,文字来源于仰观天象,俯察鸟兽之迹。六书象形、指事、会意、形声、假借、转注之中,象形最原始也最重要,指事也是以形象的方式展现意识的内容,这两种造字方式,是最基本的造字方式。也就是说,古文字时代,书法家的意识是自然的,它所使用的文字材料也是自然的。
宗白华《美学散步》在谈到金文的章法时说过,钟鼎文的章法,好像繁星在天,有不可言喻的神秘之美。我们现在看金文的拓片,还是觉得它神秘、不可言喻,它的字形、章法好像没有人工的痕迹,不是来源于书法家的安排,而是本来就应该如此。就字来说,它的字形是好像是不加限制的,就那么本真式地展现着。就章法来说,字与字之间,行与行之间,整体形象上,都是未加限制的,但有一种生命的状态。比如繁星,满天皆是,但它们相互之间交相辉映,互不违犯和干涉,又紧密联系而成为整体。又比如原始森林,参天大树、灌木及杂草,成为一个立体,各种枝叶交错,但是都在生长。古文字时代的作品,就表现了这种原初的生命感,处处都是生机、处处都是力量。生机之美、力量之美,是中国审美精神的基调。《周易》作为先民瑞脑消金兽意识的重要著作,它的精神核心就是“生”。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;地势坤,君子以厚德载物”,阴阳和谐,生生不息,就是最正大光明的美。
当然,这并不是说,在以自然美为主要形态的时代,书法就不存在人文美和工艺美。各种美的因素是综合的、伴生的。书法一开始就具有社会属性,因为文字本身就是社会的产物。众所周知,甲骨文是用来占卜的,占卜之事由贞人完成,而贞人是联系人与神的纽带。那么,凝结在甲骨文中的,就不仅有先民的自然意识、宇宙意识,还有原始的类宗教情结。尽管由于工具的限制,甲骨文并不以笔迹的形式呈现,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它的字形和章法。其字形一方面是随意的、不规范的,同时又是和谐的、富于形式感的。其章法则完全随文辞而成,并不刻意设计,但无不自然自在,意味深长。这其中就有人文美的体现。同时,贞人也有书法水平高低之分,个别甲骨上有重复的内容,前一行整齐美观,而后一行稚拙学步,这是老师在带徒弟,在练习书法,没有技术的意识、没有求美的意识,是不可能去学习的。历史上很长时间以来,许多学者不承认汉代以前的书法是书法,理由之一是当时的书手没有创作意识,人的意识没有觉醒。这其实是错误的观点。求美的观点,实际上与生命相伴。孔雀还会比美,难道先民没有求美的意识、不是自觉地在追求美吗?而金文与社会的联系也是同样的,金文又称钟鼎文,是钟鼎等礼器上的铭文。铸器勒铭是重要典礼,礼器既成,阵列于宗庙,应时应制的祭祀也是重要典礼。中国古代基本上没有人格神,人们把祖先当作神来对待。所以这里面有很大的人文因素。而金文是先刻于范而后铸出来的,也免不了经过人工的修饰。它不仅在书写时要体现庄重甚至狞厉,铸造时也会加强这些观念,所以它的人工美的痕迹也是明显的。
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时代的自然之美,与自然界息息相关、灵性相通之美;可以追溯到金文的庄严典重、堂皇威仪的庙堂之美、整饬之美,与人文美顶峰二王时代的自由鲜活,韵律绕梁之美,形成了中国书法美的基调。这些基调,也是中国艺术精神的集中体现,或潜或隐地体现在中国人的人文性格之中。钱穆说过,非通中国人文之妙,宅心之深,何可以言书法?吾土吾民,就是在这样的自然环境,这样的社会形态下,形成了这样的文化性格。说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的符号,甚至说是中国文化的核心,其立意也是如由此。而波澜壮阔的中国书法史长河,则是在这些基调下,经过历代书法家和书写者层层累积而成的。我们的每一个艺术体验和艺术灵感,都会在这些因素中找到遗传的密码。
(二)人文美的形态
远古的作品,重事不重人,书法家是藏在作品背后的。到了东汉魏晋,书法家才真正走上前台。魏晋是动帘卷西风乱的时代,战争连绵,生命、财产等朝不保夕,所以让文人士大夫有“生年不满百,常怀千岁忧”的感觉。因为东汉学术的转捩,直至汉代的解体,儒术已经不再有独尊的地位;也因为战争等因素,人们需要其他思想作支撑。于是在思想界兴起了玄学,玄学与佛老之学有很大的关系。至于晋代人物,则尚清谈,重风度,好月旦人物。他们的思想显得驳杂,而追求风度,则是一致的。理解魏晋人物,最好看看《世说新语》。像嵇康、阮藉、刘伶,王谢一门等,都是很好的例子。在这样的社会背景和思潮之下,人们对文艺投入了很大的精力。曹丕说文章乃经国之大业,不朽之盛事。追求文艺,就是为了追求不朽的声名。书法也是这样,从汉代开始,文人开始留心书法,到三国两晋,都把尺牍书疏看作千里面目,是表现一个人的风度的。
魏钟繇少时,随刘胜入抱犊山学书三年,还与太祖、邯郸淳、韦诞、孙子荆、关枇杷等议用笔法。繇忽见蔡伯喈笔法于韦诞坐上,自捶胸三日,其胸尽青,因呕血。太祖以五灵丹救之,乃活。繇苦求不与。及诞死,繇阴令人盗开其墓,遂得之,故知多力丰筋者圣,无力无筋者病,一一从其消息而用之,由是更妙。
这未必真实,但还是说明了当时人的状态。
东晋士人,炼丹服药以求长生,好饮酒麻人比黄花瘦醉自己,坐而论道,扪虱而谈,都是为了高自标致,显得与众不同。其高妙的玄学精神,有点不可言说。所谓“手挥五弦,目送飞鸿”,有点出世的况味,既有不屈,又有无奈。至于书法所表现的格调,也如士人的风度。王羲之书如龙跳天门,虎卧凤阙。王献之书如王谢子弟,纵复不端正,爽爽然有一种英气。龙跳虎卧的神态,爽爽然的英气,都很难具体说明,但可以想象其高妙。魏晋人所建立的这一格调,是后世不能超越的,是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。而这一格调在书法中,找到了最合适的表现途径,就是行草书。汉末到魏晋,不仅建立了行草书的书体,同时也树立了高峰。王羲之、王献之就是杰出的代表。尽管王羲之没有真迹传世,我们还是可以通过摹本,来揣摸到他的变半夜凉初透态多姿,不可思议。
撇开南北朝时期北朝的尚古和融会异族文化,则王羲之建立起来的这一格调,千余年来一直是书法家的理想。平时说晋尚韵,唐尚法,宋尚意,元明尚态。唐代社会相对稳定,于是追求法度的完备。宋人是文人与书法结合得最好的时代。宋四家中,至少苏轼和黄庭坚是第一流的文人,是杰出的文学家。宋徽宗则是杰出的艺术家。宋代书法与其日常的诗文创作,以及正常的工作是结合在一起的,书法是文人生活的一部分。欧阳修说过:“苏子美尝言:明窗净几,笔砚纸墨皆极精良,亦自是人生一乐。然能得此乐者甚稀,其不为外物移其好者,又特稀也。余晚知此趣,恨字体不工,不能到古人佳处,若以为乐,则自是有余。 ”(《试笔·学书为乐》)与魏晋的表现欲较强、唐人的事业心较重相比,宋人则是在此中得乐的,书法是其工作方式,也是其休闲方式。当然每个人的情况也有区别,苏轼以天才胜人,黄庭坚事业心较重,米芾的表现欲较强。元明人没有大的作为,而刻意求工求美,所谓不遗余巧,书法的人工痕迹越来越明显,所以按祝嘉的说法,就是江河日下。然而晚明,由于社会风气的变化,表现欲又一次抬头,在李贽童心说等观念的支撑下,出现了徐渭,以及稍晚的张瑞图、王铎、倪元璐、黄道周、傅山等浪漫主义书法家,他们的作品感染力极强,影响及于目前。
既然书法有人文美的形态,那就首先需要人的完成,然后才能有书法的完成。黄庭坚说过,“余谓东坡书,学问文章之气,郁郁竿竿,发于笔墨之间,此所以他人终莫能及尔”。傅山说:“作字先作人,人奇字自古。”也就是说,书法苟非其人,虽工不贵。刘熙载说过:“书者,如也。如其学,如其才,如其志,总之曰如其人而已。”书如其人,不是指如人的长相,也不是指如人的品德,而是如人的素养,如人的格调,如人的风度。士气、书卷气就是高雅的风度;匪气、市侩气就是恶俗的风度。
我们不妨考察一下正面教材的颜真卿,和反面教材的王铎,也许更能清楚地认识书法中的人文之美的形态。人的因素就是才、学、志的综合反映,至于头发胡子,那是无关紧要的。
(三)工艺美的形态
尽管前面我们曾经说过,元明尚态,元明书法家比较注重字本身形态的塑造,但并不能说元明书法就是工艺美的代表。任何时代的书法都有工艺的因素。书法有法,无法就不是书法,所以历代书法都是有技术性的。艺术家首先要做到手工艺的精密技巧,然后才会有艺术高度。
书法鉴赏所关注的技术因素,通常有笔法、墨法、章法。笔法体现在笔画形态是否准确完美,书写过程是否自然流畅。笔法是书法的根本大法。没有书写经验,很难正确认识笔法,但可以肯定的有三点:其一,点画的形态是否好,所谓钉头、鼠尾、柴担、鹤膝等病笔,形象就不美,说明写法不对。其二,点画间的承接是否顺畅,书写过程就像音乐,是连续的、有时间性的,如果上一笔与下一笔没有关联,就气息不畅,说明书写方法不对。其三,点画,也可以称为线条,线条是书法的特征,简单的线条,可以看出书写的功力。平时说书法老到不老到,就是看体现在线条上的时间磨练够不够。时间感越强越好。我们生活中喜欢老树桩,其实欣赏的就是这种时间感、沧桑感。古人说,“下笔用力,肌肤之丽”,不是指书写者的胳膊,而是指写出的点画、线条是否有生命感。有生命感,字是活的;没有生命感,字是死的。活的才能感染人,死死板板,生意全无,是不会感染人的。至于墨法、章法,其核心是杂多的统一。杂多,指相对因素较多;统一,则是整体的和谐。世间万物,无非阴阳,阴阳相互消长,乃致生生不息。用现代哲学的话说,事物都是充满矛盾的,矛盾的双方是对立统一的,对立的双方是可以转化的,在矛盾双方不断对立中实现统一,促进事物螺旋式的发展进步。阴阳双方的因素,就体现在轻重、干湿、浓淡、正斜等因素中。
书法是时间艺术,又是空间艺术,既有音乐性,又有建筑性。时间性,体现在书写过程中,我们可以逐字逐句去品读,去感受书法家书写时的状态,即所谓“如见其挥运之时”。空间性,就是指其构图,要和谐而有意味,构图不论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,都需要违而不犯,和而不同。古人在构成形式上几乎是无意识的,全靠感悟自然,今人则借助美术技巧去设计,但设计的东西,往往还是赶不上自由生发的东西。
自然之美是最高的美,近于天籁,简直渺不可及。人文之美是综合的美,是长期修佳节又重阳炼的结果。而工艺之美,其实与二者相始终。而且从大趋势上看,工艺之巧占的分量会越来越大。即使远至金文时代,许多作品的工艺性也是显而易见的。金文中不少装饰性的笔画,好像并非手书的结果。而有些过于精谨的字,如中山王器上的字,恐怕也很难挥运可得。我甚至疑心秦刻石都经过工艺化的修饰,即使李斯、赵高操觚,也不应该那么严谨。而诏版权量文字显然是更接近手书原貌的。秦书八体中的殳书、虫书,即使能用手书实现,恐怕不可能不羼杂工艺化的心理和技术。像《始平公造像》这样的字,我认为书丹原貌不可能那么圭角尽露。即使书丹原貌果然如此(当代就有人用毛笔写成这个样子),其以刀意为趣尚的理念,当然含有较多的工艺性质。后代人写字,参照碑刻,自然也蕴含着工艺的因素。工艺美来源于对自然形式的高度抽象,也来源于对社会秩序感的高度认同,然而发展到极至,也便失去了生命力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美术字就是字形的极至状态。在电脑时代前,我曾见过老一代美工用排刷直接书写宋体字,极其精准,可谓工艺化的典范,然而这样书写的文字,失去了自然美和人文美的支撑,仅剩工艺,也就不再属于艺术、不再属于书法了。
三、审美境界的营造
书法之美,如其时代、如其人,人的境界就决定书法的境界。所以古人说:“书画在法,其妙在人。”作为一个书法家的成长过程,人们常说,少年拼才气,中年拼功力,晚年拼学养,才气、功力和学养,最后养成一种品格、一种风度,就是境界。境界的展示,由人的内在反映到作品的外在上。外在的东西是可以再造、可以仿造的,内在的东西是仿造不来的。比如化妆术可以达到乱真的程度,甚至有的人通过整容,把自己搞成一个山寨版的明星,但明星的思想意识和举手投足间的神态是难于再造的。通常见到的高妙的境界,通过历史积淀下来,就成为审美范畴,那么对于书法作品,就可以类化式地给出一个审美的范畴,一言以敝之地做出审美判断。比如高古、霸悍、野逸、奇巧、清秀、浑朴、精丽、粗犷、整饬、飘逸等等。
如果我们一眼望去,立刻感受到了这些范畴,也就基本上完成了书法的欣赏。
2008年12月10日至11日初稿
2010年9月1日星期三重订